2015年江苏省泰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招8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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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泰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招80人】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计划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泰州市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5年,泰州市计划选聘8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52名,女2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院、系级团干部、学生干部、担任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也可报名参加选聘。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位的考生,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报考泰州市三市四区大学生村官职位的,生源地均须为泰州市。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不受生源地限制,经组织推荐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泰州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3月中旬起,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4月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4月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缴费后,方视为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泰州市所辖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接受以泰州市为单位的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资格初审期间,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4月15日-17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核

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达线人员中(职位分数线由泰州市选聘办研究确定),按不同职位从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数。未用足的计划是否补聘及如何补聘,市选聘办根据省选聘办意见另行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核工作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由报考职位所在的泰州市辖各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2)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如已使用,须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专转本”的考生还须提供出具的证明材料。(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升学时户籍所在地的材料(不受生源地限制的考生除外)。

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泰州市选聘办按照省选聘办的面试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张榜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不参加笔试,直接由泰州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驻村见习和面谈,根据见习表现和面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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