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联考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
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报送材料包括:
主管部门的报告;
《2019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2019年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
《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
由考察组两人以上签字的考察材料(材料中须写明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查询结果);
拟聘用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实际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等相关材料)。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人员素质能力和改善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的科学发展。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要深刻认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操作,稳慎实施,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健全与市直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问题,尤其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招聘(报考)条件认真审查,如“专业”栏目中未要求相关相近专业可以报考的,不得随意放宽报考条件,允许报考,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规范、公平有序。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公平就业和社会稳定,事关应聘人员的切身利益。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实施方案》由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26400(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1944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4、2019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原标题:2019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