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95人(含委托招聘计划)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年云南省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95人(含委托招聘计划)

  (三)办理时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分别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于2019年5月10日18:00前将《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9年5月13日18:00前将《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

  政策性加分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七、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国民教育毕业生”,但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云南省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机构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在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进入资格复审为在职人员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机关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是否为“在职在编”身份证明;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企业及其他人员:提供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提供)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使用证明的,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

  《基本养老保险参明》样本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qjrs.gov.cn/)“资料下载”栏“2019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相关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截至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19年4月7日)。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负责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三天提出申请,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5.不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6.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九、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岗位,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分别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面试组织者提交《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面试组织者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分别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需要面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面试的面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分别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需面试的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免笔试招聘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再次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