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镇康县政府部门遴选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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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镇康县政府部门遴选4人公告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遴选机关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查情况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每个公开遴选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于3月10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有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遴选岗位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遴选机关和部分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每组由7人组成。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每个公开遴选岗位1:2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公开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遴选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公开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公开遴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本人的遴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公开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公开遴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参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

(四)《镇康县2015年部分政府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调配与公务员管理股领取。联系人:杨文秀,联系电话:0883-6630131。

(原标题:镇康县2015年部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告)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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