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厦门市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公告【招15人】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部署,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关于做好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厦门市决定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2018年12月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15名: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各2名;厦门市卫计委、厦门市教育局及厦门市经信局下属事业单位各1名。
报名完毕后另行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5、具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或在学信网上可认证查验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不属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2018年12月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县市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5日(周三)—12月7日(周五)
2018年12月10日(周一)—12月11日(周二)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1.临夏市滨河东路建设大厦11楼人社局1110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6320320;
2.临夏县统办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3224338;
3.康乐县人社局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4421344;
4.广河县人社局事业股,联系电话0930-5622416;
5.和政县一号统办楼人社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5521091;
6.东乡县人社局办公楼308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7121755;
7.永靖县人社局办公楼412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5921039;
8.积石山县统办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930-7721738。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