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分公司招聘人员(校园招聘)【招18人】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基础或相关工作实践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应为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
(七)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受纪律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2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网站及相关高等院校公布校园招聘信息。2018年12月8日前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网站公布校园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预审制,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登录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网址(http://www.crhdc.com.cn/)公告栏中选择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公开招聘公告将于2018年11月28日上线。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29日9:00至2018年12月7日17:00期间登录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网址公开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水电总公司2019年校园招聘报名表》并提交到我公司公开招聘专用邮箱sdzgs@cjw.com.cn(邮件主题填写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需同时向我公司公开招聘专用邮箱sdzgs@cjw.com.cn投递个人简历(邮件主题请标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单位+报考岗位名称),个人简历应含本人的学习经历、从事科研项目以及相关实习实践经历、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公章)、身份证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奖惩情况及专业特长等内容,硕士(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
(3)提交报名信息及投递简历方视为有效报名。
(4)校园招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才可参加后续的校园招聘程序。
(三)现场资格审查
2018年12月12日起正式实施校园招聘工作。在面试前一天,报考人员集中前往指定面试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简历(内容需与网上报名投递的简历一致)、学历学位的原件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四)面试
按岗位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018年12月12日水电总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校园面试。此次校园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所属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政策指导和监督。
(五)考核及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线人员按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并签订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和体检
各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到其外调或函调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选应在水电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