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贺州市财政局选调6名机关公务员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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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名额
(一)局机关公务员2名;
(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贺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贺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各1名(参公编制),贺州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2名(事业编制)。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干部身份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的编制身份,且符合工作年限等干部调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职位要求
熟悉掌握财政、会计、金融、审计、经济或工程造价等相关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相关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副科级职务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