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选拔聘任二级公司财务总监公告【招2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属各单位,公开选拔聘任二级单位财务总监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及职责要求
职位:
1.中国重汽成都商用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2.中国重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职责要求:经董事会决议,派驻到二级单位班子任领导班子成员,领导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流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制定、实施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及各项内控流程,并通过行使具体事项的审批权,对二级单位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防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为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生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持,负责派驻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财务事项审批等工作。
二、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利益;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善谋判断能力、协调处事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3.公司在册在岗职工,有八年以上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经历,在主管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4.具有财会、审计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财会及相关专业,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5.表现特别、业绩特别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经纪律,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或由此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允许的。
三、任职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任,按规定享受公司副部级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任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四、公开竞聘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时以前止。报名人员可先将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然后将书面材料报送或配送到公司组织部。邮箱地址:liqb@sinotruk.com
配送地址:济南市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党委组织部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1套;(2)彩色2寸电子照片1张。报名资料不再退回。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所有资格。
2.资格审查。收集、审查报名人员个人信息,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者发出考试通知。
3.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答辩二部分组成。
①笔试。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由进行评分。
②面试答辩。由竞聘领导小组组织,组长(副组长)主持答辩,有关领导、专家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面试答辩主要包括应聘者演讲、竞聘领导小组成员提问等方式。
笔试和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公司党委组织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司党委、董事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5.任前公示和聘任。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通过公示无不良反映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聘任。
咨询电话:0531-58062015(组织部)
监督电话:0531-58062233(纪委)
请各单位积极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应聘,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阻碍报名。
原标题: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选拔聘任二级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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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cnhtc.com.cn/View/HRNewsDetail.aspx?id=117&Category=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