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靖安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10人】
为进一步充实靖安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调县委办、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县融媒体中心和县国资营运中心工作人员共1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G1. 中共靖安县委办公室2人(行政编,经常加班、更适合男性);
G2. 中共靖安县委巡察办(巡察组) 4人(行政编,经常加班、更适合男性);
S1. 靖安县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记者3人(事业编);
S2. 靖安县国资营运中心工作人员1人(事业编,经常加班、更适合男性)。
二、选调范围
1.职位G1、G2(行政编)选调范围:
①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②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需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条件)。
2.职位S1、S2(事业编)选调范围:2006年前经县公开招聘或经编委会集体研究同意进入的在编在岗人员和2006年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等进入的在编在岗人员(目前仍在靖安县教师、医生岗位上的除外)。
3.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个人编制情况进行职位报考,不得混编混岗,且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下表:
职位条 件
G1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G2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S132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网络与新媒体、文学类、法学类专业,有新闻、新媒体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S2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财务管理、法学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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