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海门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我市顶尖人才(团队)引进标准的,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不再申报;
2.获得过“东洲英才”引进计划资助的,或参加海门创业大赛获奖已资助的,不再申报;
3.同一人才(团队)同一项目获江苏省内其他地区人才计划资助的,或者已两次及以上申报“东洲英才”引进计划未入选的,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4.创业项目实际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技术入股)、产品科技含量在国际国内领先的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或院士、国家“”专家、特别的海外创业人才及团队;到我市创业的境外世界名校博士;月薪超10万元的全职创新人员,其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1.对入选的人才及团队,根据评审推荐意见,给予20~300万元资金资助;
2.对特别的创新创业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特殊优惠政策;
3.对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入选“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的,资助额在原有基础上可上浮10%,300万元。
(二)场所支持
根据创业项目类别,提供200~10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给予3年内房租免费的优惠或发放100万元租金补贴。
(三)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万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工程”等人才计划。
(四)配套服务
办理海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提供签证、落户、贷款贴息、税收、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按规定给予每月1000-6000元岗位津贴和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荐才引智奖励政策
鼓励各类机构为我市荐才引才,对引荐对象进入综合评审并来海参加评审会的,给予荐才机构2000元/人的工作经费;人才正式落户后,给予30万元荐才奖励。
四、申报要求
1. 2018年海门市“东洲英才”各类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网址:http://hmrcxt.haimen.gov.cn/,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2.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交所在区镇审核(壹份),由区镇统一交市人才服务中心。
4.联系方式:
市人才办:黄钱渠,0513-82212797(网上申报咨询);
市人才服务中心:黄林,0513-82212054;
申报要求及其他详细内容,欢迎登录海门党建网(http://www.hmdj.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c.gov.cn/)或扫描“人才海门”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行政策咨询和资料下载。
原标题:2018年海门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中共海门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8499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