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我中心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南京市外事翻译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高级翻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wb.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外事翻译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纪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外事翻译中心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报名邮箱:njwsfyzx@163.com。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6:00, 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提交材料
(1)《2018年南京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外语专业考试证书、全国翻译专业考试口译和笔译证书。
(5)其他外语专业考试证书(如有可提供)。
除报名登记表外,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须于2018年9月29—30日(9:30-17:00)携带报名材料中要求的各项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A1101室(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当场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和技能(含听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3日(具体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可于10月14日上午10:00-12:00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领取笔试成绩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