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吉林省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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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4.对于已在吉林省参加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鉴于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已经通过现场审核并做了信息真实承诺,为方便考生,本次面试现场确认时考生携带下半年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即可。如已遗失准考证,须按照上述要求携带全部材料。
(四)考试缴费
现场确认审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有关文件执行。今年试点期间,缴费标准及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预计下半年笔试缴费(补交)和面试缴费将同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领取合格证明时间、地点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9日
附件:2014下半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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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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