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流程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为3年。
·招聘原则: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进行。
·招聘程序:
(1)公布需求。
(2)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
(5)集中培训。
(6)资格认定。
(7)签订合同。
(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特岗教师可享受的政策:
·“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教育硕士中公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教育硕士中公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