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九龙坡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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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市九龙坡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人】

2. 资格复审

根据1:3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两科笔试总分不低于100分的笔试合格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5楼522、523室)进行资格复审。

(2)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于9月27日9:00之前登录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首页右侧“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栏目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3)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报名表(单位在职人员,需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附件1《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聘用文件、任职文件及相应社保缴费明细或工资发放明细)等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前往,但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A4纸打印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审查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 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除外),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两科总分低于10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某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1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100分,且该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其他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则保留该岗位1个招聘指标。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对考生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交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结束当日在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通知公告”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管理基础知识》(《会计》)科目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国家对体检政策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可登陆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九龙坡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考务咨询电话:023-61968935

原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九龙坡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xls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08-13/51222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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