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务辅助人员公告【招17人】
根据工作需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书记员1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及常用办公软件,持有速录证者优先;
2.辅警4名,高中以上学历,1.7米以上,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3.驾驶员1名,男性,高中以上学历,持B照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
二、聘用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83年7月13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7月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18:00)。
3.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26270373 18111109637)
4.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应聘者应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雁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审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雁江区人民法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
工资1700元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及其他补贴800每月,试用期工资1700元每月。确立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五、招聘方式及用工性质
1.雁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实际操作考试,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2.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2个月(委托资阳市劳动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实行两年一签。
原标题: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审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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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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