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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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

(三)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公布。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二道湾路1巷96号)。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公告。

4.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版2份(贴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审查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6.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应以适当方式于面试前2日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4.面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2.考察时,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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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018年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

2018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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