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福泉市遴选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75人】
(三)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给予加分,加分不能超过5分。
①近3年内年度考核的,每一个年度加0.5分;
②近3年内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等的每次加2分,州级每次加1分,市(县)级每次加0.5分;
③曾经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或市(县)级选派为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加0.5分;
④曾经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为“四项目人员”),加0.5分。
⑤教师取得高级职称加3分,中级职称加2分;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取得高级职称加3分,中级职称加2分。职称评聘按相关规定执行。
加分确认。加分由本人在报名时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选人员提供的加分佐证材料,审核确认是否予以加分。加分分值记入遴选成绩。报名期满,未办理加分手续的参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测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参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超过3:1比例以上的(不含3:1)职位,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选。
1.预选
预选程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成立5—7人的评审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对参选人员进行100分制评议打分(教师职位和医生职位采取试教、测试的方式进行评议打分),然后将评议得分按照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评议打分主要根据参选人员提供的自我推荐材料,对参选人员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评审小组预选程序的相关材料,报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预选工作在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按遴选成绩(遴选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由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遴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选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遴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的参选人员(若同一职位遴选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结果由考察组提出建议并报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成立2名以上成员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参选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程序从遴选成绩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
(七)试用
福泉市外的拟遴选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市内的拟遴选人员试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八)办理调动手续
市内的拟遴选人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调动人员建议,报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福泉市委组织部、福泉市人社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编制部门办理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遴选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遴选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徇私舞弊、违反考察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形的,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前述情形而拟遴选或已遴选的结果,宣布无效。
(二)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参选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若因参选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负。
本方案解释权属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调科:0854-2220185
原标题: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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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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