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朝阳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如为取得国内高等院校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查询有效期须至2018年9月)打印件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如为取得国(境)外学位人员需提供所取得的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国(境)外学历学位在线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如为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国内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第四条“审查材料”中第6款第(1)项所述相应材料;如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人员,还需提供第四条“审查材料”中第6款第(2)项所述相应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待业人员),还需提供第四条“审查材料”中第6款第(4)项所述相应材料。
(6)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查询有效期须至2018年9月)打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原件(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7、《考生诚信承诺书》。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将依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北京市2018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北京市2018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北京市2018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及其他有关招录规定的各项条件及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区2018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资格、资质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
3、逾期未按要求到场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4、考生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审查材料按单位通知要求准时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材料审查。
5、我区本次招考面试将于6月27日至29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6、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工作有关政策执行。
7、请报考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审查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原标题:北京市朝阳区关于2018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点击下载>>>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