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朝阳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8年补充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安排,朝阳区将统一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各招录单位将电话通知须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的时间,携带相应材料准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6月14日:10:00—12:00、13:30—16:00
6月15日:9:00—12:00
各考生具体审查时间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地点
朝阳宾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庄金台西路8号)
1、6月14日会场安排
街道办事处:402会议室
乡(地区)办事处:421会议室
城管执法监察局:502会议室
选调生:521会议室
2、6月15日会场安排
街道办事处、乡(地区)办事处:402会议室
城管执法监察局:502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对象
各招录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各招录单位将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北京市2018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招录单位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单位不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审查材料
接到招录单位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场进行审查: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考生,需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查询有效期须至2018年9月)打印件;对于列入“双”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2)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国(境)外学历学位在线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3)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查询有效期须至2018年9月)打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为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如为待业人员,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