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8人公告
(五)博士研究生考试(面试)
博士研究毕业生的招聘仅限烟草、农学、植物保护专业,免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毕业生由我公司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对象,按照从到低分录取,出现录取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替补。如博士研究生名额未招够,剩余名额转至该专业类别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招聘。
(六)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专业类别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我公司组织在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1.体检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经综合评价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和红河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2.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原件,以及由本人提供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出国(境)留学生须备齐国(境)外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方可办理接收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在验证及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经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核不合格的,录用结果无效。经审核合格并办理完招录用手续的,经培训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
4.工作岗位安排。被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公司签订五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的县(市)局(分公司)基层站(所)工作,薪酬按照《红河州烟草专卖局(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博士研究毕业生的工作,前两年安排到相应的县(市)局(分公司)基层站(所)工作。第一年从事烤烟业务工作,第二年从事卷烟和专卖工作,入职工作满两年后,经考核的调入州局(公司)技术中心工作。入职工作满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绩效工资参照州局(公司)副科级实职待遇执行。
博士研究毕业生入职满一年后,公司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人民币60000元(税前)。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纪检监察科监督电话:0873-6224987。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应聘者请保持手机通畅,因无法联络导致未收到公司相关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对未能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三)本公司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期间所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往返途中请注意安全。
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温泉路
招聘报名电子邮箱:3428437480@qq.com
联系电话:0873-6224982
点击下载>>>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2018年5月18日
关注中公网校微信eduoffcncom,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