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葫芦岛建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18人公告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我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全部分配到农村基层营业网点,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七)签订劳动合同时,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做出如下约定: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服务期补偿规定,约定3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辞职,如违反约定,新员工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新员工做出承诺,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八)建昌县辖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咨询电话
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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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