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季度重庆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318人公告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二)研究生岗位
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本专科岗位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研究生岗位则依次按学历、学历所学科目可量化的平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