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邢台南和县招聘环境巡查人员40名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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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邢台南和县招聘环境巡查人员4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和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充实基层工作人员,经南和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巡查人员40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委托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热爱环保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环保工作经验、文字功底的优先。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环保事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量化考核金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南和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量化考核金每月500元。

  择优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人需求,结合所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环境巡查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环境巡查人员的日常管理。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六、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

  (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另行调整。

  (一)公告

  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邢台日报等信息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4月16日---20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23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南和县南和宾馆210房间;联系电话:15003195500;18831989926。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办环境巡查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邮箱:hebeijincanhr@163.com(密码:hebeijincan)中自行下载并打印(或到报名地领取),报名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蓝底一寸彩色免冠照4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分别用两张。注:所留复印件及照片不予退还)。

  (3)考务费100元。

  (4)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开考最低比例设定为1:2,减少或增加岗位情况在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箱hebeijincanHR@163.com予以公示(下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2018年4月30日见邮箱。

  (四)面试

  1、按1: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时间:2018年5月1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南和县南和宾馆4楼会议室。

  (五)体检

  1、按照录用身体条件标准,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体检(需带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8年5月3日上午8:30。

  3、体检有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2018年5月5日,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5月7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费自理)。

  (八)、其它事项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办环境巡查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环境巡查人员的公告

来源:http://www.nhxzf.gov.cn/NewsDetails.aspx?tablename=Notices&typeid=1,4&ID=12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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