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引进人才公告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温州市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
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公告附件1《2018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一律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职学历(学位)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二、报考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层次的考生为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已取得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2018年温州市平阳县引进人才工作未尽事宜的,由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8年温州市平阳县引进人才公告的补充通知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