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公告【招2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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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公告【招22人】

(1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9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13)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①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

②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录用手续之一;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3、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其他材料需按顺序转换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见附件1)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4月15日,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如报名人数较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时间、形式和内容自定。

1、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挑选业内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量评价。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7天将面试工作方案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附件5)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面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面试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试题命制办法、综合考量评价要素、成绩计算方法,以及面试考官的组成(5人以上)、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组织、监督办法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3天将有关面试信息告知应聘人员,内容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形式及个人需提前准备的事项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见附件13),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的考察体检人选中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有预先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预先约定的需采用当场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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