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公告【招22人】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市级:
(1)博士研究生;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0);
(3)国内“双”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1);
(4)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2);
(5)正高级职称专技人才。
2、区县级:
(1)博士研究生;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0);
(3)国内“双”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副高级职称以上专技人才;
3、乡镇级:
(1)硕士研究生;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双”建设高校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区县级招聘范围。
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须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国内“双”建设高校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7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