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福泉市招聘应急服务中心人员公告【招3人】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我市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决定福泉市应急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2018年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福泉市2018年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福泉市2018年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2014年福泉市应征入伍现服役期满退役的福泉籍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由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通过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调科(4楼1405室),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7日。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现场领取);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福泉市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3日9:00-- 17:00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调科(4楼14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由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