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招聘公告【招2人】
八、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招聘领导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监督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艾尔肯·吐尼亚孜 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2383451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