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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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安徽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0人】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

(1)报考广播电视台(岗位代码1303002)招聘岗位采取电视节目制作技能考核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视频剪辑、图像处理、图表制作、节目包装等能力。

报考广播电视台(岗位代码1303003)招聘岗位采取版式美编技能考核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根据要求能独立负责并完成报纸的排版及版面设计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完成稿件图表制作、版面图表设计,按要求进行报纸版面照片的调色及发版等内容,并测试In design、 Photoshop、Illustrator等软件的使用。

(2)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专业测试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专业测试前15日内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3、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均为外聘考官。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五)成绩合成

1、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已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均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63-7026693

监督举报电话: 0563-7015623

原标题: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2、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参考专业目录汇总.zip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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