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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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安徽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0人】

根据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专业技术岗位59名,管理岗位11名),具体见附件1《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依照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八楼人事管理科(郎溪县 建平镇 大岩路109号),联系电话:0563-7026693。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7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可用A4纸打印或现场领取),并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属在编在岗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笔试准考证领取:2018年2月23日-2月24日到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八楼人事管理科(郎溪县 建平镇 大岩路109号,联系电话:0563-7026693)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24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加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时提供证明和加分申请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均为折算前)各增加2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订本。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2月25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纸,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笔试成绩:上述2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按照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各科加分)各占50%合成确定(按百分制折算后合成)。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笔试成绩达到7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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