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招3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和问题分析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或调减考调人数。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5: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笔试第二天,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将及时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由江阳区委组织部在http://www.jiangyang.gov.cn(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0830-3123721
举报或申诉电话:
区纪委0830-3123741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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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