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喜德县考试招聘事业人员公告【招2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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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喜德县考试招聘事业人员公告【招28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szpta.gov.cn/和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喜德县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在编在职人员(11月30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0 日(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 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喜德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报考者需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3张(二寸)、有效期内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了辞职手续的人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红头文件)

(四)缴费

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进行报考岗位调整的,由公招领导小组征得报考者同意后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

(六)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18年1月5日(下午5:00前)在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此次考试会计类岗位只进行笔试,喜德县投促和商务中心、喜德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喜德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喜德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中心共计5岗位笔试加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科目:会计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会计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50分,会计专业知识占50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8年1月9日前在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xd.gov.cn/)进行公布。

4、政策性加分: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18年1月10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后总成绩于2018年1月13日在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xd.gov.cn/)进行公布。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项。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准考证。以上材料审证件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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