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岗劳务派遣工选用公告【招30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衡水市区(具体地点笔试后通知)。
根据衡水农商银行劳务派遣工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用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
考生需提交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查,核查后现场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考生应提交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免冠照片3张;
(5)第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8)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不良贷款承诺书(无需准备,至审核现场签订即可);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后续面试。
(六)面试
面试将于2017年12月20日举行,通过笔试和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在12月19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选用计划和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 1:1 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在体检前将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证明(可至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提交至衡水农商银行营业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衡水农商银行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九)选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衡水农商银行依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本次劳务派遣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岗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劳务派遣工的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拟录用人员在上岗前统一参加由衡水农商银行组织的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违反《劳务派遣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使用,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避免劳动争议发生。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为选用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选用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选用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六、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17163160920;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311-83811313;
咨询时间: 8:30-11:30、14:00-17:30(工作日)。
缴费地址(以下任一地址缴费均可):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88号(中华大街新华路交口西南角);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707号(人民路育才街交口东北角);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东支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1482-5号(人民东路宜居嘉园北门)。
原标题: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岗劳务派遣工选用的公告
2017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