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随州市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37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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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随州市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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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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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补充事业单位急需工作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4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随县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随县按不超过事业单位空岗数量的6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随县户籍或在随县工作2年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员(随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二)关于“四项目人员”有关政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组通〔2013〕9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设置了定向招聘岗位计划,“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定向岗位的招聘,也可报名参加其他岗位的招聘,按照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的要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实行“四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四项目人员”中已经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政策优惠。

(三)关于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随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大厅(主楼一楼)

联系电话:0722—3339607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在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领取《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每门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视同放弃专项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选择报考多个岗位,报考人员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审查报考资格

1、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方面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确定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岗位报名人数紧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请县人社局核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考岗位取消的,及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考试公告及时到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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