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水暖岗位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男,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延边州户籍,从事水暖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