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平阳县顺溪镇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招4人】
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4名,其中消防队员1名,派出所协警1名,社区社工2名。
二、招聘条件
要求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热爱乡镇,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1、消防队员,1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2、派出所协警,1名,要求男性,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社区社工:2名,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3.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6日至11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顺溪镇党群办(3005室),联系人:潘婷、陈如意。联系电话:58123053。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原标题: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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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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