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攀枝花东区招聘教师公告【招7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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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攀枝花东区招聘教师公告【招79人】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东府办〔2015〕63号)的精神,本次公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区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我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0812-223331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0812-2293506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攀枝花市东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doc

  201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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