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柞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告【招5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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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柞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告【招51人】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与计划选聘职数等比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依照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的优先级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2017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县卫计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政审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核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相关情况。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选聘职位的要求和考试、体检、政审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在柞水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12380、0914-4328073)反映。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原则上分配到本人出生地镇(办)工作,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全县范围内合理调配。

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1.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承担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进“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脱贫攻坚等工作,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参照村干部补贴管理考核办法发放,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内,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薪酬工资和保险补贴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

3.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可按个人贡献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收益分成或奖励。

4.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首轮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可优先推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基层事业单位招考招录时予以倾斜。

5.首轮聘用期满后自愿留村工作并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新岗位低于原标准的,执行聘用工资标准。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其工资参照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调增,并继续缴纳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6.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办公、生活等必备条件,由所在镇(办)负责落实。

7.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可凭选聘通知迁至工作所在村,也可迁至柞水县政府驻地街办社区。人事档案交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九、注意事项

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由各镇办统一实行聘期管理,交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个聘期为3年(与村级班子届期同步)。对首轮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不再续签聘用合同;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两个聘用期满后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出路。

两个附件请到柞水县政府网(www.snzs.gov.cn)下载。

本《公告》由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柞水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柞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职位需求表.xls

2017年柞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报名表.doc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柞水县人社局

2017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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