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民族文化宫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公告【招3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单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2、单位地址:红桥区河北大街与三条石大街交口金领花园13-1-2601(临时办公地址)
3、单位性质:隶属于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天津市宗教局),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展示民族工作成就;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整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推广普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收集整理民族图书,文献及音像资料;为各族群众提供公益文化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09:0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民族文化宫(红桥区河北大街与三条石大街交口金领花园13-1-2601)
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报名,并准备复印件一份存档。同意报考人员当场告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