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娄底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二)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
1、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三份。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 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 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由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工作的西藏籍 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学历证明有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四项基层服务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担任学生干部有关证明材料(聘书或提供的证明)。
4、获奖证明有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供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奖励)。
5、入党证明有关材料(党员证、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6、其他: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⑵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4张。
⑶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
⑷四项基层服务人员还需提供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有基层服务时段、现任职务等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⑸西藏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资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5月13日。请各职位接近资格审查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递补后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5月17、18日。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
附件:
1、2014年娄底市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选拔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14年娄底市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选拔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5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