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督查室(指挥调度中心)招聘公告【招2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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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督查室(指挥调度中心)招聘公告【招26人】

为进一步城市管理水平,经武汉市江汉区政府批准,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案件接线员、案件回访员、案件处理员、应急情况调度员共计26名。

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投诉、咨询或建议的登记,并做好相应记录,可以解决的问题来电时及时回复;(工作分两班倒,工作时间每天七小时,一周休一天)

2、如若有出勤需要,则可履行执法车司机职责,驾驶执法车负责规定街道附近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接线平台值夜班,处理相关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履行财务或文职方面的工作。

各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22-45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各岗位(含执法车司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4、财务内勤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相关财务软件操作;

5、文字写作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熟练使用PPT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写作、沟通能力,熟练撰写简报、文稿等;

6、执法车司机要求持有C1驾照以上,3年以上驾龄,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章记录。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基本待遇:2400元(基本工资)+ 300元(节日费)+300元(值班补贴),加班费另算,单休。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早餐、中餐、工会、绩效奖等完备的福利,绩效奖6000元/年,按工作业绩考核发放。

2、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工方式

录用的人员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四、报名程序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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