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招聘特岗教师5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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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学科基础知识、学科教学论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或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五、优惠政策及待遇
1.根据有关政策,参加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凭省级相关部门的证明,同等条件下 聘用。参加过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顶岗支教实习证书,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服务期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它事项
1.报名确认后,考生在笔试前4天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 聘用“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若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3.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
5.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6.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
7.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8.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 0971-6310741(师范教育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 厅0971-630447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 0971-6139342(考务部)
0971-6166319(技术部)
附件:2014年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
青 海 省 教 育 厅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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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