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8人公告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州人社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州直的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市的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报考人员须注意的其他事项(详见附件4)。本招聘简章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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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州直)岗位简介表
附件1-2: 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岗位简介表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