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2014上半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3人公告【招153人】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省交通厅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再一次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 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考核的具体时间、方式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自愿弃权或因考核、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实施递补。如需递补,由省交通厅上报省人社厅批准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人员在一周内完成。
五、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岗位的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同步发布。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