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2014上半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3人公告【招153人】
2、面试时间、方式及要求
面试由省交通厅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另行公布。
(六)体检
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5:5,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末位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志(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将在接到应聘者申请后的7日内安排复检。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 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根据需要,考核与体检环节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