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农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广东省农业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行政单位。为加强我厅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农业厅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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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