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告【招1189人】
三)报考市州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市州(含辖内县市区)户籍或为该市州生源地考生;报考县级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目前在市县农商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可报考现被派遣的市县农商行;因辖内人口规模较小,神农架农商行除本户籍地(生源地)考生外,还可接受户籍地(生源地)为房县、兴山、保康、巴东四个地区考生报考。
(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招录单位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考生携报考资料,到拟报考的市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并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版、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行留存。
2.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该段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时间),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3.目前在湖北省联社所辖各市县农商行(名单见附件1)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现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需经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二)面试。各市县农商行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