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潭大学非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招75人】
(4)应聘出版社编辑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出版政策与出版法规、编辑出版基本业务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面试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及出版社编辑等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实验员、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校医院等岗位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827(湘潭大学人事处陈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处)
原标题:2017年湘潭大学非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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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潭 大 学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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