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市委组织部机关文秘选调公告【招4人】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考生免费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文秘人员报名表》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1)写作能力测试,撰写理论文章和领导讲话稿,总分100分。
(2)调研能力测试,撰写调研文章,总分100分。
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总分不得低于140分)。若14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12人,则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6、体检。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12月30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7、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公示7天。
9、借调试用。试用期6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时间:5月2日—5月11日;报名地点:市委2号楼2207室;联系人:黄彪 刘满红;联系电话:0734-8866904。
笔试、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文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 2026安徽淮南大通区人民政府公开遴选政府法律顾问5人公告
- 2026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4人公告
- 四川旅游学院关于公布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6双鸭山市重新遴选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 2026年下半年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排名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的公告
- 2026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英才聚禄”县外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公告
- 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的公示
- 玉溪市2026年统一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34人)
- 昭通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4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