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腾冲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招65人】
七、录取及选岗办法
(一)录取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分岗位学科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同一学科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2017年8月8日录用业务工作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该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选岗办法及时间
1. 派遣时,同一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自己选择岗位所对应的(如果同一学科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2. 选岗时间:待定。
地点:腾冲市教师进修。
八、聘用
1.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报省特岗办批准予以聘用,聘用期间的待遇与人事部门招录的教师待遇同等。受聘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且自愿留在腾冲市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年限连续计算工(教)龄。
2.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毕业生,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正式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报考或招录为其它工作人员。
十、纪律要求
1.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要求办理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体检及选岗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惩罚。
3.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 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5.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腾冲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腾冲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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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